离婚时男方不承认有共同财产,处理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共同财产的范畴,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产分割。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:
一、明确共同财产的定义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等。因此,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,应首先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。
二、协商处理
离婚时,男女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问题。如果男方不承认有共同财产,女方可以提供相关证据,如银行流水、房产证等,证明某些财产为共同所有。在协商过程中,双方应本着公平、合理的原则,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。
三、诉讼解决
如果协商无果,女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割共同财产。在诉讼过程中,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,进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。如男方在诉讼中仍然否认共同财产的存在,但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,否则法院可能不予采信其主张。


